作为政府来说,支持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期望通过孵化器的工作,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促进高新技术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区域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商品化率,使孵化器作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一种桥梁,成为政府科技政策、基金、扶持资金措施等的具体中间层面的承载主体。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给予孵化器资金、人才和渠道等方面的支持。
美国是世界上孵化器发展最早、数量最多的国家,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得到政府的强力支持,大约一半以上的孵化器是非营利机构;在西欧,孵化器以政府投入为主,虽然近年企业兴办孵化器有了较大的发展,但目前仍有77%的欧洲孵化器是非营利机构。
国际经验表明,科技企业孵化器具有典型的经济学上称之为外部性的组织特点,即其工作的努力和付出的结果收益者并不是其自身。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外部性具体体现在:其一,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努力和付出的成果使入孵企业直接受益,体现在入孵企业的成长和利润;其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努力和付出的成果使当地政府和社会受益,体现在通过孵化器的努力,为当地培养优秀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促进了当地科技成果转化,解决了部分当地的就业,增加了当地的税收来源以及形成了当地对外产业招商的产业基础;其三,各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努力和付出的成果使国家间接受益,具体体现在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质量,促进了地区和整个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了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201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