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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门联合发文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近日,13部委联合印发《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中提出: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文化企业发展。鼓励国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大科星创意园结合该政策总结出以下努力方向: 1、构建文化科技创新体系 2、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3、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以下节选自国务院-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规定的通知: (六)加大财政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将文化科技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积极鼓励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企业、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七)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加大对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投资力度,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机制,促进多层次多业态文化消费设施发展。
(八)认真落实支持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等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促进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十九)将文化类建设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保障文化产业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优先用于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利用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二十)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具体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上述政策适用于所有文化企业,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